一般而言,任何能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标识,如单词、名称、字母、数字、图画、图形、形状、颜色、标签、或其组合都可被用作商标。在大多数国家,品牌理念、广告标语、标题都可构成商标。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开始允许注册非传统商标,如单色商标、三维标志(产品或包装的形状)、运动图像、全息图像、声音、气味、手势、触感标志(感觉或触觉)以及可变/变异商标。然而,对于非传统商标,很多国家限制了可以获得注册的商标种类,一般仅允许注册视觉上可感知或能以图示方式表示的标志。
商标示例
仅仅只由单词、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构成的商标 这种类型的商标通常被给予了广泛的保护,因为它限制了竞争者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任一混淆性商标。单词和/或字母或数字本身即受到保护。 如:YAHOO!®已注册为普通文字商标。 文字商标的图形化版本 如果商标所有权人不仅仅想保护文字部分,同样也想保护商标的设计、颜色或是其他具有显著性的元素,那么商标就需要一定的特殊形式。这种商标通常被称为“设计加文字”商标。然而,因为保护只限于那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如果商标发生变化,注册就会失去一定程度上的可执行性。 如:YAHOO!®同样是作为样式化商标注册的。 单纯的图形商标 一个商标也可以仅仅只是一个图形标识。这种情况下,商标中就不包含其他文字。 HELLO KITTY®由日本三丽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一个卡通图形 PENGUIN®企鹅图书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有时候,缺乏显著性的字母、数字以及标语可能很难单独被注册,但如果同一个具有显著性的图形元素一起注册,就可能得到保护。 ©1986 WWF-世界自然基金会(原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注册商标所有者 OCEAN SPRAY®是优鲜沛蔓越莓公司的注册商标 TATA®标志的商标和著作权所有者塔塔集团 MCDONALD’S®经麦当劳许可使用 VW®和VW-in-circle是大众汽车集团的注册商标 非传统商标 基于单一颜色、外观、形状、声音、气味、味道和质感的商标通常很难获得注册(在大多数国家都是不可能的)。然而,仍有一些国家接受此类商标的注册。 单一颜色商标: 卡夫食品在多个国家拥有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的淡紫色注册商标 三维商标(产品形状和包装): 亨氏公司番茄酱瓶的具有显著性的独特形状已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