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工商变更即可使用,是您的游戏产品及时上线早日盈利。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演出剧、节目表演)是您的直播平台绿色正规运营
ICP许可证,现在所有P2P平台无ICP许可证不得开展业务
持有全网SP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开通短信彩信、IVR语音群发业务,新颖的盈利模式服务助万家企业
物流快递提醒、验证码、商超短信,不扣用户话费,一般是企业主体向用户手机发送
持有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坐客服坐席外包,新颖的盈利模式服务助万家企业
1、深圳(文网文公司)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文网文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增值电信:因特网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运营范围:游戏点卡充值平台、网站经营等;转让价格:待商议(请联系在线客服)2、北京(文网文公司)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文网文证:网络游戏运营 + 虚拟货币“发行”增值电信:因特网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运营范围:游戏运营、网站经营等;转让价格:待商议(请联系在线客服)《点我咨询》→
1、北京、上海(文网文公司)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文网文证:网络游戏运营 + 虚拟货币“发行”增值电信:因特网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收购价格:待商议(请联系在线客服)2、全网SP证+10690码号公司(地域不限)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全网SP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范围:全国10690码号:10690XXX 正规码号即可收购价格:待商议(请联系在线客服)《点我咨询》→
1、核验,确认所持许可、公司综合情况2、签约,买卖双方签约、明确租售价格3、工商,支付合约首款、提交企业变更4、许可,提交许可变更、工商许可统一5、尾款,支付合约尾款、交接所有证照《点我咨询》→
1、游戏网文企业(可直接运营游戏及充值收费)2、全网SP企业(可直接运营短消息服务)3、IDC、ISP企业(可直接运营宽带业务、机房服务器出租等)市场价格:10-25万元不等;取决于企业所在地的业务环境《点我咨询》→
1、工商变更(10-15工作日)可变更内容:公司名称、法人、股东、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2、许可变更(20-40工作日)可变更内容:与工商变更内容一致即可 《点我咨询》
1、业务运营如果业务风险较小,通常情况下卖方是允许买方在变更期间进行业务运营的。如果变更期间业务出现违规违法等现象,那所涉责任均 由运营方来承担,与公司原法人、股东无关;如果业务风险较大,通常是等到工商和许可都变更为新法人股东之后才允许买方运营;毕竟变更期间的公司法人股东还是卖方, 而非买方;2、许可续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期满前3个月提交续期,难度较低审批较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五年,期满前3-6个月提交续期,全网SP、IDC、ISP都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所有均由工信部来审 批续期,相对于申请来说难度依然较低审批较快。《点我咨询》→
1、工商变更(10-15工作日)可变更内容:公司名称、法人、股东、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2、许可变更(20-40工作日)可变更内容:与工商变更内容一致即可 《点我咨询》→
1、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运营游戏最核心的资质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企业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算迈进了游戏运营的大门,此后再根据 推广方式和运营方式的不同分别申请因特网信息服务、游戏备案、游戏版号等资质;2、因特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因特网信息服务是在网站涉及经营性以及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时申请的,在游戏运营的环节中主要作用于开通在线支付以及其他 信息/活动收费等栏目功能; 从法规来讲-《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属于因特网信息服务的文化类前置审批文件;网站设计到游戏等文化类产品时,是需要先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拿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后才可以申请因特网信息服务的;3、游戏备案-文化部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运营备案是文化部针对游戏内容的审核,在游戏产品正式上线以及收费之前需要先经过文化部的审批才可以上线运营;4、游戏版号-ISBN版权号、ISBN号、电子出版物号; 主要作用于游戏产品的光盘发行、书刊发行、杂志发行;新闻出版总署对于游戏版号的要求实际上与文化部是一致的,要求在游戏 产品正式上线以及收费之前就要办理; 但由于我们国内从业者对版权以及发行实况的概念缺乏或是其他考虑,已上线的游戏产品中仅有不到60%的企业申请了游戏版号。 而其中一部分更是在发生了版权纠纷以及发行需求之后才开始申请的;按照审批要求,申请阶段是必须停止一切收费的,故而这些企业 在运营阶段完全停止3-4个月来申请版号,造成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这里建议所有的游戏运营企业,尽量在游戏上线之前申请, 以备不时之需;车到山前才找路的,是赌者、是侥幸者、而非智者;5、入驻淘宝所需的“四证” 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运营+虚拟货币发行)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信息服务) 文化部游戏备案6、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互联网文化暂行管理规定》(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 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 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 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点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