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指控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是用来区分一个品牌、产品或服务与其他竞争对手的标识。
然而,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有时会发生商标侵权的情况。当有人指控您侵犯了其商标权利时,您应该如何应对?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指控。
1. 保持冷静
当被指控侵权时,很容易感到愤怒或恼火。然而,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不要通过情绪或过激的言辞来应对指控,这可能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
当您接到指控时,及时回复,并表示您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并正在对其进行调查。这会传达给对方您对指控的认真态度,并表明您愿意寻求解决方案。
2. 验证指控的准确性
在回应指控之前,您应该验证指控的准确性。检查对方提供的商标注册信息,确保其商标与您的商标有实质性的相似性。
如果您发现对方的指控是错误的或是基于误解,您可以通过提供合适的证据来证明您并没有侵权。这可能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据或与商标相关的文件。
3. 与对方进行沟通
一旦您了解了指控的准确性,您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沟通来解决问题。与对方保持积极的对话,并尝试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沟通过程中,确保您理解对方的关切和期望。您可以提出解决方案,如修改商标设计、更改使用范围或达成许可协议等,以解决纠纷。
4.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您无法与对方达成一致,或者对方坚持要求您停止使用商标,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专业的商标律师将能够评估案件的情况,并为您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
商标律师可以帮助您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法的应对策略。他们可以代表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必要时代表您出庭。
5. 修改商标设计
如果指控被证实是合理的,并且您确实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益,您可能需要考虑修改您的商标设计。这可能包括对商标的外观、字体或颜色进行调整。
通过修改商标设计来消除与对方商标的相似之处,可以减少进一步的纠纷和法律风险。请确保修改后的设计不再侵犯对方的商标权,并保持与您的品牌一致。
6. 调整使用范围
如果您无法修改商标设计,您可以考虑调整您商标的使用范围。这可能意味着限制商标的使用地区、产品范围或服务领域。
通过调整您商标的使用范围,您可以避免与对方直接竞争,从而减少商标侵权的风险。请确保调整后的使用范围不再侵犯对方的商标权。
7. 达成许可协议
如果您与对方有一定的商业关系,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达成许可协议。许可协议允许您继续使用您的商标,同时向对方支付许可费用。
许可协议可以是独家的或非独家的,具体条款可以根据双方的商业需求进行协商。通过达成许可协议,您可以解决商标纠纷,并继续经营您的业务。
总结
商标侵权指控是一项严峻的问题,可能对您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然而,通过保持冷静、验证指控的准确性、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法律帮助,以及采取适当的措施,您可以有效地应对商标侵权指控。
不论您是被指控者还是指控者,理性和专业都是解决商标侵权问题的关键。通过开放的对话和合作态度,您可以在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的同时,寻求解决方案,维护您的业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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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即时停止侵权,并下架相关产品。
能主动协商就主动协商,零售商基本上不知情,若知情还售卖,那只能积极应诉了,详细情况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第一、详细阅读清风的起诉状,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
第二、提出答辩意见,是认可原告的诉求还是反驳原告的诉求。
第三、就你的答辩意见收集相关的证据,用以支持你的抗辩理由。
第四、积极应诉,参加庭审,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应该会的,因为对方已经是告你走法律程序了
可以,但是商标受理书一般不能告别人侵权的。因为商标权自注册登记时产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在同一种(近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视为商标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己商标被他人冒用,首先要确保自己的注册的商标还在保护期限;然后,去搜集他人冒用自己商标的证据,整理好;最后,可以到工商局、法院或者委托事务所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并且赔偿。
总而言之,收集好证据,走正规途径。
算,如果你已经注册商标,别人不可以在你的同类注册近似或者类似的商标,别人也不可以在未经许可的请款下使用你的商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被起诉商标侵权的,应当收集自己未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应诉证明自己未侵权。
如果确有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商标侵权就是利用他人的商标而进行销售或者是做出不合法的事情,对此行为商标拥有者是可以利用诉讼来进行保障自己的权益,对于被起诉者也要及时的应诉,如果有错误的话,那么就要及时的承担自己的过错,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被起诉商标侵权,被告的诉讼抗辩可包括“不侵权抗辩”与“侵权不赔偿抗辩”。
一、“不侵权抗辩”的理由主要八类
1、原告主体不适格抗辩,包括非商标权注册人,受让取得存在瑕疵或无授权及备案。
2、非商标性使用抗辩(《商标法》第48条),即使用商标并非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或其他商业活动中,并非用于识别商品来源。
3、不构成混淆抗辩(商标法第57条第2款),主要包括商标不近似、商标不类似、不存在混淆可能性。
4、合理使用抗辩(《商标法》第9条、第59条第1款),包括通用性、描述性或指示性标识合理使用。
5、平行进口抗辩。实践中通常认为,平行进口是指第三人未经进口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意,将进口国在国外生产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进口到国内并销售的行为。
6、权利滥用抗辩(《商标法》第32条),表现为非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取得商标权后,对在先正当使用行为发起非善意的侵权诉讼。
7、在先使用抗辩(《商标法》第59条第3款),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二、侵权不赔偿抗辩的理由主要两类
1、合理来源抗辩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注册商标专用权人3年未实际使用商标抗辩
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